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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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

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,负责我院全日制学生招生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:

1负责贯彻与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、就业相关政策。

2负责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自身发展需求,拟定“3+2”、“9+3”、高职单独招生、普招招生目标、计划。

3负责各类招生章程的制定与发布;

4负责统筹推动线上线下招生宣传活动。

5负责录取通知书设计、制作、发放。

6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,新生信息核验工作。

7负责联办本科招生计划编制、发布以及对接本科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

8负责对接五年制高职合作学校,落实合作事宜,五年制高职转段工作有效开展。

9协同教务处,推进“就业-招生-培养”联动机制建设,组织二级学院从招生和就业两个方面,对招生专业进行分析、研讨,形成调研报告。

10协调二级学院推动中高职衔接活动开展,并对交流活动的开展进行总结,分析研讨中高职衔接新的特色亮点。

11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办法、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。

12负责指导、督查、考核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。

13负责落实校内外就业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与兄弟院校的经验交流。

14负责全国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管理、审核、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。

15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、就业指导、就业服务、就业推荐、就业市场拓展与就业基地建设。

16负责就业指导教研室工作,承担就业指导相关课程体系建设,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。

17负责职业规划、就业指导类师生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

18负责对用人单位、毕业生及家长的就业满意度调查,编制年度就业质量报告。

19负责统筹全校访企拓岗促就业工作的开展。

20负责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营工作